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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 写信时间 2014-05-09
信件内容 主任您好,我是青川县的一名职工,前些日子在邮政银行贷了消费贷款买私人的房子,请问我可以每年把公积金提出来还贷款吗?每年能提出的额度是多少呢?
回复内容 余福果同志 你好!现就你关心的有关公积金提取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产生的商业按揭款, 只要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借款用途、借款期限、签订时间等方面配套一致,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但你的来信内容属于消费贷款,不符合提取政策。 非常感谢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注! 2014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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