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在商业银行进行住房贷款时所购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如果要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按照目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关于商转公政策规定只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另行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向公积金中心请商转公;二是先自筹资金结清商贷,提供商贷结清证明,并在商贷结清之日起一月内办理解押手续,提供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办理完成后管理中心放款给申请人本人账户,申请人再去偿还自筹资金。
您的建议,符合中心正在考察和研讨的方向,即商转公是否可以实行顺位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但此项工作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决定的,管理中心将报请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正式规定出台后将在中心网站和社会媒体予以公布。
感谢您的建议!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5、5572187、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