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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国有企业单身职工可贷多少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5-01-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我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接近两年,公司规定,要两年后才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为提前使用公积金买房,我在一年以前自己每月缴纳200元的公积金,请问按照我这种交款额度,最多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另外,我女朋友所在单位也缴纳公积金,我们准备在广元购买一套住房,在我们没扯结婚证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不可以合并到一起使用呢?
回复内容 王兴建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缴存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无欠缴的职工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方职工最高限额50万元。但在核定贷款金额需根据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收入等综合评定。 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贷款,你与你的女朋友共同购房,作为财产共有权人,产权的份额没有明确时不能合并使用。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389—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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