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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缴纳查询 写信时间 2013-10-14
信件内容 主任先生(女士):你好!近期委托他人提取到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差异较大。上次来信,回复:凭身份证去旺苍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查询。但由于自身工作地域和时间的原因,没办法亲自前去查看。希望贵地管理处,在空闲时间。帮我把那些年缴纳情况上传到网上,以便我自己了解。不知到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贵地是否有这样的义务。麻烦咯,见谅!
回复内容 黎先生,您好: 因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情况属于个人隐私,我们必须在准确核实查询人身份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将个人缴纳信息告知,管理中心无权将个人缴纳信息上传至网络。况且您对自己的余额情况存在异议,也需要您本人与我们工作人员交流情况,具体核算缴纳情况。如有疑问,请先电话咨询我中心旺苍县管理部,联系电话:4204474。谢谢您的关注。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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