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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公积金使用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1-11-0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使用的有关问题。2017年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房,2019年提取公积金余额还完了贷款;现在想购买第二套房,请问如果只提取公积金余额,而不用公积金贷款,以后再买房时还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听说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两次,谢谢
回复内容
李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因公积金政策不支持购买第三套住房贷款,故您再次购买住房时,若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则不能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使用两次。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187、5572067、330984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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