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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单位不同意我提取住房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8-01-27
信件内容 你好,我和老公都是水电五局的职工。17年8月在洛阳购商品房一套(按揭)合同已经签订,近期也已经交付,各类手续均已办理完毕,且资料齐全。在询问单位提取公积金事宜时,告知我只有在成都、广元或者户籍所在地购房才能提取。我和先生户籍都不在洛阳,但是都在河南省,我们是打算以后在洛阳定居。单位不让提取,对此我很不理解,国家并没有对买房地点的规定。因急需提取后用于偿还贷款,烦请给以解答,谢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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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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