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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可否全部提取用于归还贷款 写信时间 2014-05-30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行2009年在农行贷款13万元,已提取过公积金两次,平时自己有些结余,也用于归还了部分贷款,现在贷款余额为56072.4元,经查现公积金余额56042.1元。我想结清农行贷款可以全额提取此公积金吗?需哪些手续,谢谢!!
回复内容 李女士: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全额偿还你因购房而产生的银行贷款。新需要备齐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贷); 2、本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原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认可余额); 4、借款合同和与之配套的购房合同; 5、借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当前余额和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 如需提取夫妻双方的余额,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对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关注!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0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3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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