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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后的提取问题 写信时间 2022-05-26
信件内容 我在广元青川上班交的公积金,现在用公积金贷款在绵阳买了商品房,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我想问,贷款后我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如果可以,是要等多久才能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白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业务

一、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3.《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5.职工本人银行卡。

二、办理时限:《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办理;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三、提取额度:年度还款提取金额以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还贷记录按月度最高还款额计算年度还款总额;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当前的贷款余额;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感谢您的来信!青川公积金窗口咨询电话:0839-720595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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