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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租房提取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8-11-27
信件内容 我是在2017年6月份租房提取一次公积金600元,请问我2018年1月份可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费用吗。
回复内容 张晓兰: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每年提取时间距离上一次必须是对年对月满一年才可以。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07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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