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林: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购房时已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不再受理该套住房的贷款业务。审批贷款额度需要根据您的收入、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房屋价格、贷款年限和个人征信等情况综合评估。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5、 5572067、 5572187 、330984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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