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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5-03-31
信件内容 你好,我和女朋友还没领取结婚证,前段时间我们在广元看中一套商品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现打算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女友没有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在贷款时需要我女朋友提供哪些材料呢??谢谢!!
回复内容 喻先生(女士):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原件); (3)借款人身份证明(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4)借款人婚姻证明(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二份或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6)借款人购房首付票据(验原件、复印件二份); (7)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原件各一份); (8)借款人所购住房登记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购买商品房以本地现房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物两证原件(复印件二份)、评估报告(原件二份)、抵押物所有人身份证明(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二份,包括共有人); (11)开发商收款账户、账号及保证金账户、账号(复印件二份,加盖开发企业鲜章)。 你女朋友在你签订抵押合同时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你一起签订抵押合同。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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