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公积金转移 写信时间 2014-02-11
信件内容 你好,我于2011年9月考入广元市旺苍县旺苍职业中学,于2012年7月考调到西昌市。请问如何将广元的公积金转移到西昌。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朱煜江先生: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到你现在的工作地点,具体需要以下手续: 1、原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销户)(可在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储金卡(单位经办人在余额处签字或盖章);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工作调动函; 5、西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并提供被委托人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关注!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839—3307356 330941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