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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本省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0-10-26
信件内容 我和爱人于今年8月底在眉山天府新区商业贷款首付30%购买了商品房,于10月26日带着购房合同及备案查询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却告知政策变更,异地购房要异地户口或异地公积金才可以提取,由于对新政策了解不足,导致无法办理提取。现资金压力增大,负债较多,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新的政策可以提取。缓解压力,作为一对80后夫妻想给儿女更好的生活,又要赡养4位老人。生活压力很大。希望相关政策能及时出台告知。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贾章: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异地购房提取仅限于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政策的调整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能执行。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咨询电话:0839 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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