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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新房购置首付20%、公积金额度提升至80万元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咨询 写信时间 2022-12-21
信件内容 按照今年出台的文件管理规定,该条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但经前期咨询,2022年12月25日全市公积金系统停止收件,24日、25日恰逢周末,即是否该条政策的实际执行时间仅截至2022年12月23日,如果要享受该条政策优惠是否必须在23号之前向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但由于近期市不动产中心新房备案的同志均感染新冠肺炎,无法提供新房备案服务,导致无法按正常时间流程完成备案,严重影响公积金贷款前期手续完成的时间,可否有其他说明?
回复内容

张燕

您好!来信已收悉,回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1日16点58分通过电话0839-3309842与您取得联系,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结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2日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结算工作,期间信贷业务停办贷款资金划拨推送业务、贷款批扣和柜台还款业务,前台收件录入工作可正常开展,您若在12月31日前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并受理录入业务系统仍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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