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涛: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21号)第二章 第五条特别说明: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和本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
感谢您的来信!归集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32、331693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