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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转移问题 写信时间 2013-04-16
信件内容 我老家在湖南,现在在四川一家企业上班,住房公积金在广元市缴纳。最近我想辞职回湖南发展的话,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转至湖南再继续上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本人户口在湖南。
回复内容 您好: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着工作地点的改变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您在湖南正式上班后,单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月以上,可以在您新的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一张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凭此函再到我中心办事大厅领取相应资料填报盖章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也可以凭借辞职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我中心归集科:3307356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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