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本市行政辖区正常缴存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的商业银行贷款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期房商转公贷款可以办理,但需提供具有产权证的房屋作抵押,抵押房屋需有效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抵押金额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70%。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一、贷款基础资料(适用于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及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原件 (人民银行查询,有效期1个月)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 (原件验退)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六个月银行工资卡流水(原件)有效期1个月
5.首付款收据 (原件验退)
6.还款卡复印件
二、偿还商业银行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原件验退)
2.商业银行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还款记录、贷款余额表和同意提前还款通知书(原件)
3.抵押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退)
4.评估报告 (原件)
感谢您的来信!旺苍公积金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4310676、422259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