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第十一点明确借款人提供现房抵押时,需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抵押物价值(贷款金额不能超出评估价值的70%)。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5、5572187、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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