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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异地公积金账户存封及提取 写信时间 2021-08-20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2011年的时候在广元缴纳了一年半的公积金,后面离职到深圳工作,也在深圳缴纳了公积金,最近在深圳买房偶然查到在广元的公积金账户还有不少的余额,状态是存封,请问异地要怎么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吗?盼复,谢谢!
回复内容 Jenny :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21号)第二章 第五条特别说明: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您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也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32、331695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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