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Jenny :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21号)第二章 第五条特别说明: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您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也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32、331695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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