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及提取管理办法》,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当月起薪开始,单位应为职工开户缴纳公积金,如单位存在给职工缴纳公积金欠缴、漏缴的情况,可在网厅办理补缴业务。
2.职工本人给单位经办人提出补缴公积金要求,如有困难可以联系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督促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剑阁公积金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839-660186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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