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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购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写信时间 2020-12-01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咱们广元市在购房时采用商业贷款后转用公积金贷款的这种情况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回复内容 蔡东宏: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问题,需回复内容较多,因字数受限请登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官网,进入政策法规栏目,查看《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第21号),里面对您的问题有详细解释。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330035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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