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王瑞涵:
您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2018年5月8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到剑阁县中医院开展归集扩面工作,向县中医院主要领导宣讲了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建缴职工范围(含聘用职工)、月缴存标准等。县中医院李副院长高度重视,当场表示及时向窦院长汇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后为全体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督促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截止2018年7月25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已与县中医院财务科邓科长面谈一次,电话催建催缴3次,督促县中医院为其聘用职工开户建缴,为已建缴职工按时逐月缴交住房公积金。
下一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将持续用力,积极与县中医院主要领导联系,督促其为全体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也希望你们积极向单位主要领导、工会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地有礼有节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谢谢你的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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