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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断缴 写信时间 2022-06-09
信件内容 请问一下,单位2022年5月才把2022年1-4月的公积金缴纳了,这算不算断缴?像我这种情形还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回复内容

梁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后已电话告知您,您的公积金缴存状态是正常汇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原则上应缴存至贷款申请之日的上月。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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