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离职提取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4-10-08
信件内容 离职是否能全额提取公积金?
回复内容 李某某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离职后提供以下资料可全额提取你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销户。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验退)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5.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受托代办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