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李某某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离职后提供以下资料可全额提取你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销户。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验退)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5.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受托代办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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