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5-06-28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公积金未定期按时缴纳,已超过三个月连续缴纳,可不可以提取啦?谢谢
回复内容

王俊超: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广住发【201843号)文件规定缴存单位未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我中心将暂停受理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缴存单位负责。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557210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