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孙坚:
你好!来信已收悉,经与你联系后,现回复如下:
一、购二手房需提供的资料(原件验退):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买二手房);
(二)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职工本人银行卡;
(五)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所购房屋过户后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房屋产权过户后6个月内办理提取。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载明的房屋总金额的80%,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办理。受托人办理时须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到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购二手房)或登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gyszfgjj.cn)下载申请表,并到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备齐以上资料后到广元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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