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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15-07-29
信件内容 主任:您好!购房时已用夫妻一方的公积金贷款,请问现在能将夫妻双方的都提取出来还贷吗?需要哪些手续?是否是直接在区县办理?谢谢!
回复内容 王女士: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仅用于贷款满1年后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和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贷款当前余额和近三个月还贷明细; 5.《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验退); 6.个人还款开户行、账号; 7.全额一次性还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执行满一年后办理。 提取额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还款的总额;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截止还款当月的贷款余额。 三、到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还贷)或登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gyszfgjj.cn)下载申请表,并到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备齐以上资料后到你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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