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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谢谢 写信时间 2017-09-25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请问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国家贷款,我在信用社有一笔贷款能否用公积金帐户余额来还呢
回复内容 何虎德: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若你在信用社的贷款属于购房贷款,在《借款合同》执行满一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年度还贷或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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