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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0-11-08
信件内容 请问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后,现在能否拿之前的购房合同去提取我账户内的公积金?
回复内容 唐健铭: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时限:购房商品房的,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购买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过户后6个月内办理提取。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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