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贷款年限延长 写信时间 2014-05-12
信件内容 主任你好:我有一件小事,想告诉你。我家属用公积金按揭一套住房,她36岁申请按揭,到退休年龄只有19年,我们申请贷款15年,现在办下来是20年。我们没有申请延长时间。我现在还是想15年期限。但是银行已经办下来了。我坚持要改过来。请主任帮帮忙。谢谢
回复内容 张国本同志: 你好,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心,你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贷款申请的是20年,目前贷款已办理,不能更改时间,但你可以提前还贷。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