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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公积金提取政策 写信时间 2025-06-27
信件内容 看到了官网上的新的公积金政策解读文件,想请问下在广元境内买房,买房的时候没有提取公积金,办了房产证是否可以凭房产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呢?
回复内容

丽萍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23】24号)文件第十九条 (三)申请时限1.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文件第二十条 (三)申请时限1.规定: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房屋产权过户后1年内办理提取。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557210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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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