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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21-01-12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首先感谢您们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咨询信件!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老公三年前离职了,因为单位在他离职前未按时处理好他的公积金问题,所以在他离职后才给他补交部分公积金。我们后来由我作为主贷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因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了,加上家庭变故,家里有还款困难,经查询,我老公的公积金账户上有余额一万八千余元。我们就想把他的公积金余额关联到我的还款账户上,用这笔钱来偿还贷款。我们到旺苍县公积金办理的地方去咨询,说他的账户已经被封了,得等到我把所有房贷还完了之后才能提取他的这一部分。我的房贷还有十几年,特向您们咨询一下,能否把我老公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拿来偿还我们的房贷?
回复内容 侯会云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您在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旺苍县管理部的贷款已签订了对冲还贷协议,公积金中心一直在按协议从您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上扣款还贷,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住发〔2019〕21号)相关提取还贷细则,您的对冲本身就是提取还贷行为,不能再次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 2、您丈夫彭小福先生因工作原因在巴中市缴交公积金,根据公积金政策有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办理异地转移,其在广元市缴交的公积金由缴存单位做账户封存 ,只有一次性结清贷款时才能使用其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那么,待您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彭先生的公积金账户才能解封、使用。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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