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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 写信时间 2020-03-10
信件内容 请问一下:离婚前主贷为对方,离婚时已还清,去年11月份还清的,是否可以再贷,如果可以,什么时候可以再贷?是算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
回复内容 信件已转信贷科,信贷科工作人员已作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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