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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辞职后公积金问题 写信时间 2021-01-27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广元市直属某公立学校教师,2014年入职,2019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现计划辞职,请问在新就业之前(可能会有2到3个月的待业期)断缴公积金,会对已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吗(账户中还有2万余元余额)?谢谢!
回复内容 某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你所述问题,现回复如下: 在您新就业之前也要保证每月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若因本人未按时还款产生的逾期,将计入您的个人征信记录。再次就业之后,请您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0359 、330984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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