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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政策咨询 写信时间 2015-06-11
信件内容 我想请教个问题:我家以前购买的小户型房屋(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人多住起来较挤,现在准备再买一套面积大一些的改善型住房,现在首付还差几万块钱,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我本人名下的公积金作为房屋的一部分首付款呢?感谢了
回复内容 小陈: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购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首付,购房首付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付剩余房款或在购房贷款满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06月1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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