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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转移咨询 写信时间 2013-09-04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咨询一下,我原先在苍溪一行政单位上班,后因工作需要今年3月调到了旺苍县一单位,在办理公积金转移过程中,苍溪县公积金中心叫我把前3个月的公积金钱交了就可以网上办理转移,但我问了下旺苍公积金中心说要苍溪那边出个依据这边才接,苍溪又说直接网上处理了就行了,请问我应当怎么操作???
回复内容 小李: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就你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工作调动后,原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直接划入你现在工作单位你的公积金账户上。经查询你在苍溪工作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至2012年12月,你调动工作时间为2013年3月。根据相关规定,作调动转移住房公积金必须原单位缴存至调动时间的前一个月。不然你将损失单位所交的三个月公积金。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39-522401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溪县管部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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