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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转移 写信时间 2014-02-28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是由广元公司在广元买的,我现在在成都分公司上班,想将以前在广元缴纳的公积金转至成都缴纳,可以么?
回复内容 李磊: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将你在广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你现在的工作地点。你需要备齐以下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二、储金卡(原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认可余额; 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四、工作调动手续; 五、你现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如你自己不能亲自前来办理,你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外,你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函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关注! 业务联系电话:0839—3307356 330941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3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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