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宋先生/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和《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住发〔2019〕21号 )规定,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所购买的商品房须为职工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一、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
(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商业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六)职工本人银行卡。
办理时限:《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办理;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提取额度:年度还款提取金额以商业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还贷记录按月度最高还款额计算年度还款总额;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当前的贷款余额;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特别说明: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可办理提取业务;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可以 。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盖业务印章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
(四)《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绵阳市公积金中心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六)职工本人银行卡。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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