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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利率下调 写信时间 2022-10-17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021年1月13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2022年10月1日之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1%,请问,像我这样2022年10月1日之前就放款了的是执行之前的3.25%还是也会调成执行3.1%呢?
回复内容

杨春芝: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广住发〔2022〕30号)文件规定,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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