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许先生: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可以全部转移到新任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异地调动转移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工作调动函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新任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移地转移接受函》。
三、到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销户)或登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gyszfgjj.cn)下载申请表,并到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备齐以上资料后到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0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