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本省异地买房取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20-11-03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与老公今年九月在绵阳购买一套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四十万,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公积金有四万多一点,现在贷款下来了我可以把公积金里的四万全部取出来吗?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孙玲: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提取额度:购房全额付款的,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的70%;首付含商业银行贷款的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的30%(购房首付款的,实行“先自付后提取”);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660186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