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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提取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4-12-17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外省市在广元工作的人,单位在利州东路一段。我已工作2年多,户口没签过来。现自己租住房子,而且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困难。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盼答疑为谢。
回复内容 小张: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广元市境内):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租房合同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源信息(原件); 6.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原件); 7、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受托代办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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