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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二套房的贷款问题
写信时间
2014-01-19
信件内容
主任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和我老婆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于一套房),是我老婆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我作为配偶填的表,贷款合同上我老婆的名字写在前面,我在后面,我们于2013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款,目前还没有还完贷款。现在我们想再买一套私人的房子,我们夫妻都由单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像我们这种情况还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么?如果能的话,该由谁来申请呢?,能贷多少钱呢?利息有什么变化吗?
回复内容
杨斌你好: 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心,你所提问题,现回复如下: 你说的情况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想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把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并重新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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