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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写信时间 2022-06-13
信件内容 2013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广元市出新政策:首次住房公积金货款未还清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可以同时有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响应了政策。2022年初,我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全部还清,而且把所有住房都卖了。问题:我住房公积金一直在缴,我名下现在无住房,在外面租房子住,今年打算买一套自住,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谢谢给个回复。
回复内容

刘平国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你电话联系未能接通,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住房,但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公积金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您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故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的来信!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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