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吗? 写信时间 2015-03-24
信件内容 尊敬的主任: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吗?如果可以,需要履行哪些手续?盼回,谢谢
回复内容 张先生(女士):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在商业银行贷款满一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备齐以下资料到市政务中心B25-6窗口申请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原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4)借款人婚姻证明(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二份或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6)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原件各一份); (7)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验原件、复印件各二份); (8)商业银行出具的连续三月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各一份加盖商业银行鲜章、复印件各一份); (9)本地抵押物两证(验原件、复印件二份)、评估报告(原件二份)、抵押物所有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验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二份;单身职工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包括共有人); (10)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还款账户、账号。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