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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单位有一年多没给交住房公积金了 写信时间 2014-07-23
信件内容 你好,我2011年上班后,单位就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却只交到了2012年年底,自2013年1月之后就没缴纳过一分钱,但却在我每个月工资里面都把需要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扣除了。2014年1月,我将住房公积金关系转到了成都,后来在成都开始正常缴纳。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你帮忙解决一下:1.单位欠交职工住房公积金,你们不管吗?(我所在单位是川北厂,所属办事处是宝轮管理部,如果这个事情该你们管,希望你们能够尽快解决。) 2.如果我在广元的住房公积金在我在成都买房之前单位还没有补交,我广元的公积金还能不能转到成都公积金账户下?3.将广元公积金转到成都公积金账户下,具体该怎么做?什么个流程呢?
回复内容 周军: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们及时与水电务局财务处联系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一事。他们表示会尽快为你们补齐欠缴部分。你的住房公积金再没有缴齐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如果需要办理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1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12、 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13、 储金卡(余额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14、 工作调动手续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15、 现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函; 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销户手续,可推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需要原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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