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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咨询公积金提取事宜
写信时间
2013-01-24
信件内容
尊敬的主任您好:我是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的一名在职员工。2008—2012年度公司按照规定在广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我缴纳公积金,现因公司在北京市为我另缴纳公积金,原广元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特咨询如何提取这部分公积金。谢谢!
回复内容
李思敏您好: 您的来信我已收悉,根据您来信情况,了解到您现在属于工作调动,不能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但是可以转移到您现在所在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内。具体做法是:请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提供您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然后在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若有不明白之处你可以电话至中心归集科0839—3307356,330941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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