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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请问,用广元的公积金在成都贷款购房后,目前能否按月对冲还贷? 写信时间 2021-09-01
信件内容 请问,用广元的公积金在成都贷款购房后,目前能否按月对冲还贷?
回复内容 赵泽堃: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在广元缴纳的公积金,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的购房组合贷款,因广元和成都公积金中心尚未实现联网,目前无法在广元公积金中心为您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您可在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向广元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年度还款额)。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所需资料,请通过“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中心——提取业务——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异地公积金贷款视同为商贷)”进行查阅。 感谢您的来信!昭化公积金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839-8724054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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