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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6-03-16
信件内容 你好!我交住房公积金有十年了,这次在成都买房没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已只好一次付款,我买的二手房刚好两年,房地产证拿到了,经核实土地证开发商还在办理中,而且成都只要房产证就可以提取了,不知广元可以吗?如不能,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呢?
回复内容 俞孟: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广元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实施细则》规定: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 契税发票 2. 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 办理时限:房屋产权过户后6个月内办理 鉴于你所述情况,你可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6个 月内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03月2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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