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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大修提取 写信时间 2013-07-03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2009年购买商品房,房屋是顶楼,现在楼顶出现渗水的现象,我想将房顶做一下处理,能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来做么?
回复内容 唐国平同志,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您的商品房楼顶现已出现渗水现象,如果在房屋的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业主可以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楼顶渗水不属于大修范围,因此,您现在不能以此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联系电话:3307356,3309415 谢谢您的关注。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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